试点经验:家庭养老床位的六大典型做法(2)
3. 朝阳区:建设就近精准的家庭照护床位
围绕“就近、精准”主题,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以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
通过调研和评估,确定高碑店地区、太阳宫地区、亚运村街道为试点街道(乡镇),建成150张家庭养老床位。项目承接方安达人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对老年人的综合评估,为150名老年人制订了“一人一策、一床一案、一户一档”的照护服务方案;通过改造家庭床位,为150名老年人配备了智能生命体征监测设备、护理床、专用防褥疮床垫等,充分利用科技产品和信息技术提高家庭照护床位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老年人专业居家照护服务需求,在3个街道(乡镇)就近选择5家服务单位,提供“综合性、连续性、专业性养老+健康服务”的居家照护服务。
截至1月10日,累计开展包括综合评估、照护管理、喘息服务、入户巡访、照护者增能培训等基础服务1877次;开展助洁、助浴、基本医疗、康复指导等专业服务1374次;依托信息化手段和智能生命体征监测设备,累计处理异常报警和提供风险提示1789次。
在实践中,还制定了《朝阳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管理办法(草案)》和《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规范》。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有效缓解了失能老人照护的社会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 南京:“五化”模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2016年11月,南京市入选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并于2017年在全市正式推广。目前,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5701张。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中,南京坚持“五化”做法。
“一体化”管理。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支点,推动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居民家庭,把养老院“搬回家”,把高品质机构服务送上门,要求家庭养老床位老人与入住机构老人实现“六个统一”,即统一评估、统一协议、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流程、统一人员调度,并把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监管统一纳入市、区级信息平台,实时进行监管。
“适老化”改造。把服务对象的家庭设施和床位适老化改造作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基础,安装扶手、烟感探测器、燃气报警器等。同时,配置相应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等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动态掌握老人生理指标及活动情况。借助24小时应急响应,老年人可通过紧急呼叫设备主动发起,或通过智能生命监测设备自动发送远程求助信息,由专业养老机构实施响应。
“专业化”服务。通过三种途径,确保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和养老机构同等水平。一是在主体上,明确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必须是民政部门设置批准的A级以上养老机构、AA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在服务内容上,为家庭养老床位老年人提供助餐、保洁、代购、健康档案等“机构式”服务套餐。三是在质量监管上,明确要求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由第三方开展满意度调查,且满意率不低于90%。
“规范化”流程。首先,开设家庭养老床位,由老人向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其次,养老服务机构上门调研服务需求、根据量表评估确定老人护理等级。再次,在老人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由养老服务机构对家庭养老床位进行适老化和信息化改造,并按机构标准提供服务。
“同等化”扶持。家庭养老床位可享受综合运营补贴,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半失能、失能、失智老人,基准运营补贴分别按每人每月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据测算,南京市建成的5701张家庭养老床位,相当于建设了50家中等规模养老院,老年人照护费用相较入住机构节省了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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